睿智医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睿智医药股票代码:30014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显文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9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睿智医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睿智医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上市公司、睿智医药 | 指 |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 指 | 于显文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杭州磁晅量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市公司2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磁晅量佳、转让方 | 杭州磁晅量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于显文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身份证件号 | 310110**********18 |
住所 |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46号宝利大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磁晅量佳持有的上市公司5.00%的股份。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控制或拥有权益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磁晅量佳签署了《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磁晅量佳持有的上市公司25,000,000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00%)。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双方
甲方(转让方):杭州磁晅量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于显文
2、股份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睿智医药25,000,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上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15元/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03,750,000.00元。
3、价款支付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如有其它约定的,从其约定。
4、标的股份过户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交所和/或中登公司的要求,尽快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提交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相关文件,并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
5、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全面、及时地履行,或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上述违反本协议的一方称为违约方。
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直接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在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其他方有权在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之外,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该等义务。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
于显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25,000,000 | 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5,000,000 | 5.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不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说明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于显文 |
2024年9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秘办。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门市江海区胜利南路166号 |
股票简称 | 睿智医药 | 股票代码 | 3001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于显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25,000,000股 变动比例: 5.00% 变动后持股数量: 25,0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9月11日 方式:协议转让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于显文 |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