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90.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03.86万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宪维、WOO SWEE LIAN、张继国、王奎、查胤群、许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要求公司就《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改正,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已经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和内容修订。目前公司正在与审计机构沟通关于以前年度报告更正事项,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更正后的相关报告为准。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上述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已经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和内容修订以外,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核实,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90.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03.86万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