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4-60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57),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2829号金科中心A栋
8、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4.00 |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6.0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6.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6.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6.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6.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6.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 |
6.07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
6.08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 |
6.09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 √ |
6.10 | 《分红管理制度》 | √ |
6.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7.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7.01 | 选举WOO SWEE LIAN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2 | 选举樊世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3 | 选举陈旺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8.01 | 选举郭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8.02 | 选举汪献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8.03 | 选举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人 |
9.01 | 选举张大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9.02 | 选举齐家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上述提案中,议案7、8、9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6需逐项表决。议案7、8将以议案2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内容为前提条件,若议案2未获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补选董事会换届人选。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11月12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前,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2829号金科中心A栋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2829号金科中心A栋
联系人:许剑、徐璐瑶
联系电话:020-66811798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49
2、投票简称:睿智投票
3、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6.0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6.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6.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6.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6.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6.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 | |||
6.07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 |||
6.08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 | |||
6.09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 √ | |||
6.10 | 《分红管理制度》 | √ | |||
6.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7.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选举票数 | ||
7.01 | 选举WOO SWEE LIAN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7.02 | 选举樊世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7.03 | 选举陈旺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选举票数 |
8.01 | 选举郭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8.02 | 选举汪献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8.03 | 选举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9.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人 | 选举票数 |
9.01 | 选举张大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9.02 | 选举齐家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废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