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维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为易维迅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岳军 孟令星 李雪飞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