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2号上地科技综合楼B座九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牛俊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72,025,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00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72,025,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007%;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6,661,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2,025,563股。同意172,025,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61,8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2,025,563股。同意172,025,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61,8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楼文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