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2,507,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
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786 | 李焕昌 |
2 | 01*****013 | 徐燕平 |
3 | 01*****682 | 华守夫 |
4 | 00*****318 | 周国铨 |
5 | 01*****266 | 王国红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88元/股调整为27.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2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晓芬、程筱玥咨询电话:0755-89785568-885传真电话:0755-89785598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