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硕昌(浙江)精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何谦、仲维宇、李剑
2023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