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同意注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深圳柏明胜、浙江柏明胜)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767974754303 | 正常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260078801600001530 | 本次注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767974721162 | 正常 | |
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 | 368880426476 | 正常 |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对账户(银行账号:79260078801600001530)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相应账户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