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中天国富证券指派李高超先生和黄倩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2022年9月2日和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承销及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中天国富证券需继续履行的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指派范璐、许佳伟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天国富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范璐,女,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美迪凯IPO、数据港IPO、三态股份IPO、海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恒为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模塑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山西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广汇汽车重大资产购买、沙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上海钢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联络互动公司债、广汇汽车可转债、百川股份可转债等。许佳伟,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三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熊猫乳品首次公开发行、申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彩虹股份非公开发行、国新健康非公开发行、恒为科技非公开发行、格尔软件非公开发行、四维图新非公开、先导智能非公开发行、国新健康重大资产重组、世茂建设公司债、北京电控公司债、世茂房地产公司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