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红女士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红女士因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而被动稀释、主动减持导致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2,328,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8.00%,较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累计下降6.57%。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昌红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红女士(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984,500股,其合计持有公司当时总股本502,500,000股的比例为44.5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2,328,000股,其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532,508,027股的比例为38.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李焕昌 | 223,722,000 | 44.52% | 202,065,500 | 37.95% |
王国红 | 262,500 | 0.05% | 262,500 | 0.05% |
合计 | 223,984,500 | 44.57% | 202,328,000 | 38.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19年5月15日发布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期间”):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于2019年5月21日至2022年7月5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21,656,500股,占截止2022年7月5日股本496,599,027股(公司当时总股本502,507,802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5,909,000股
)的4.36%。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3年9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本次发行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30,000,000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已于2021年10月8日进入转股期,本次权益变动期间累计转股8,027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8,027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本次权益变动前502,500,000股增加至532,508,027股,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比例由
40.26%减少至38.00%,被动稀释2.26%。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红女士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原因合计持股比例变动6.57%。(注:上述持股比例以对应权益变动期间最后一日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