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11  昌红科技(3001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 300151 股票简称:昌红科技

2、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3、转股价格:26.90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31日

5、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87元/股),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核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6,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460.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4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31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8.26元/股,2021年6月2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26元/股调整为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0)。

2022年5月1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06元/股调整为27.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5月26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88元/股调整为27.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6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9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68元/股调整为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4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90元/股的85%,即22.87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昌红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