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的通知,获悉李焕昌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和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李焕昌 | 是 | 7,100,000 | 3.51 | 1.33 | 是 | 是 | 2024-4-9 | 2025-4-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说明:因公司“昌红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本公告中的股份比例按照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532,508,223股计算。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展期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原质押到期日 | 质押展期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李焕昌 | 是 | 52,900,000 | 26.16 | 9.93 | 是 | 否 | 2022-5-20 | 2024-5-17 | 2025-4-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展期 |
李焕昌 | 是 | 7,100,000 | 3.51 | 1.33 | 是 | 否 | 2024-4-9 | 2025-4-8 | 2025-4-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展期 |
合计 | -- | 60,000,000 | 29.67 | 11.27 | -- | -- | -- | -- | -- | -- | -- |
说明:以上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红)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焕昌 | 202,192,900 | 37.97 | 52,900,000 | 60,000,000 | 29.67 | 11.27 | 60,000,000 | 100.00 | 91,644,675 | 64.45 |
王国红 | 262,500 | 0.0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上表中限售股份系李焕昌先生因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而产生的高管锁定股。
二、相关说明
1、李焕昌先生基于业务需要,对前期已质押股份补充质押并办理延期购回业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焕昌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展期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李焕昌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李焕昌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
补充质押等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2、延期购回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