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3-041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正在和质权人协商和解事宜,公司也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成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降至8.1%,可能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被拍卖股份基本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动力”)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证券回购合同纠纷被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6日10时至2023年4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公开拍卖徐州丰利持有的新动力股票62,79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81%,有关本次拍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 本次拍卖的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 持公司 | 占剔除回购后 | 是否为 限售股 | 起始日 | 截止日 | 拍卖人 | 原因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证券回购合同纠纷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公开拍卖徐州丰利持有的新动力股票51,620,000.00股,本次拍卖已撤回,有关本次拍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与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证券回购合同纠纷被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4月11日10时至2023年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公开拍卖徐州丰利持有的新动力股票3,000,000.00股,用户姓名海南雨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09,8000.00元(大写壹仟零玖万捌仟元整)拍卖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股份比 例 | 总股本比例 | |||||||
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62,797,400.00 | 50.84% | 8.81% | 否 | 2023年4月26日10时 | 2023年4月27日10时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因证券回购合同纠纷,债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其可将被执行人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新动力股票(证券代码300152)共62,797,400.00股进行司法拍卖 |
合计 | 62,797,400.00 | 50.84% | 8.81%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股) | 累计拍卖成交过户数量(股) | 目前在拍数量 (股) |
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3,514,615.00 | 17.33% | 151,247,400.00 | 85,450,000.00 | 62,797,400.00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被拍卖股份151,24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22%,累计拍卖成交过户股份85,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00%,目前在拍股份62,79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减持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正在和质权人协商和解事宜,公司也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成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降至8.1%,可能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