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程芳芳女士的书面工作调整申请。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内部岗位进行调整,程芳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公司原有职务岗位后,程芳芳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程芳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4年8月15日,其辞去总经理的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公司向程芳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齐龙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齐龙龙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齐龙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齐龙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齐龙龙先生简历齐龙龙先生,中国国籍,任职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中心、北京科融华阳风科技有限公司、雄安科融智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融(南京)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齐龙龙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3.2.4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