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7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03%的副总经理胡建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251%。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胡建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类别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胡建江 | 高管 | 71,500.00 | 0.0100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胡建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251%,若此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胡建江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日,胡建江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胡建江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胡建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胡建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