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2  新动力(300152)公司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暨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高管离职的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胡建江先生提交的《离职申请》。胡建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胡建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胡建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胡建江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4年8月15日)止。截至本公告日,胡建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003%,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建江先生离职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胡建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胡建江先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8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251%)。自前述公告披露减持计划之日起,胡建江先生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0.01003%。根据胡建江先生的《离职申请》,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终止前述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胡建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