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94号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从公开渠道了解到,你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所持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公司”)6,009.72万股股票因破产清算已进入司法拍卖阶段,相关拍卖信息已在阿里资产平台公示。你公司至今未披露相关事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据了解,相关拍卖信息已于2024年4月20日公示,将于2024年5月13日10:00-2024年5月14日10:00进行公开竞价。请你公司说明获悉该司法拍卖事项的时点,截至目前仍未披露该事项的原因,徐州丰利及其破产管理人是否向你公司通报情况,你公司是否及时向相关主体函询了解相关事项进展,你公司及徐州丰利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相关事项、
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请结合徐州丰利破产清算的进展、徐州丰利和新动力股权结构等,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发生变化。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你公司说明徐州丰利破产清算后,你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制及后续安排、董事会席位及后续调整安排等,以及徐州丰利破产清算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