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和经营工作安排,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任免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全部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齐龙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子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子龙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王子龙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子龙先生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齐龙龙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生效。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齐龙龙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宗冉先生;
副总经理:武景海先生。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齐龙龙先生的简历齐龙龙:男,中国国籍,任职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中心、北京科融华阳风科技有限公司、雄安科融智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融(南京)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齐龙龙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