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徐州丰利持有新动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97,215股(占公司总股本为8.43%)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5日在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79%,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徐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星座1单元3301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5月14日至7月5日 | ||||
股票简称 | 新动力 | 股票代码 | 300152 |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2700 | 3.7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 2700 | 3.7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破产拍卖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514,615 | 16.91 | 93,514,615 | 13.1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514,615 | 16.91 | 93,514,615 | 13.1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