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27  新动力(300152)公司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公司”)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9月25日,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97,2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4%)股份被拍卖已完成过户,徐州丰利所持公司股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司法过户或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待律师尽职调查确认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