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关于转让智光储能股权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16  科泰电源(30015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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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3证券简称:科泰电源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智光储能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5.1799%的股权。2025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框架协议暨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经各方协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智光储能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智光储能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智光电气股东会审议,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对方为智光电气,交易对方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4276826M
法定代表人李永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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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9-04-09
注册资本78,270.409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51号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
主要股东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44%
实际控制人李永喜

2.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经查询,智光电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975,069,081.47
负债总额6,810,754,158.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845,955,785.27
2025年度
营业收入3,822,414,341.16
营业利润251,831,952.87
净利润214,719,237.01

注:上述会计数据来源于智光电气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智光储能5.1799%的股权。该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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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智光储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Y2230
法定代表人姜新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02-02
注册资本20981.697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盛路9号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智能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制造;锌镍蓄电池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工程总承包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融资租赁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站运营;电力供应;售电业务;
主要股东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6606%,广州智光能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1596%,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2.0000%,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799%

3.经查询,智光储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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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2,942,865,001.673,599,936,336.35
负债总额1,735,429,369.862,251,294,641.46
应收账款492,266,518.12772,253,022.74
其他应收款746,435,374.35865,584,737.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07,435,631.811,348,641,694.89
2024年度2025年度
营业收入1,043,598,799.392,093,119,219.07
营业利润44,025,419.75156,585,695.50
净利润42,202,942.47140,100,33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021,647.49198,249,826.51

注:上述会计数据为已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各方同意,智光电气按照原协议及本次签订协议的约定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持有智光储能5.18%(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086.8217万元)的股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涉及的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105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5,384.38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标的资产作价为147,825,002.59元。

2.本次交易的价款支付

各方同意,智光电气向公司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公司获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公司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6.40元。智光电气向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至个位,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发行股份总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以现金支付。据此,智光电气向公司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为22,404,726股,股份对价金额为143,390,24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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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对价金额=支付对价-股份对价金额,即4,434,756.19元,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对价(元)对价支付方式及数额
发行股份数量(股)股份对价金额(元)现金对价金额(元)
智光电气147,825,002.5922,404,726143,390,246.404,434,756.19

本次交易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数量为准,股份对价金额及现金对价金额相应以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份数量按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为准。若发行价格因除权除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的,则智光电气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直接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向公司发行股份的数量。除此之外,本次交易不设置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或标的资产作价调整机制。各方确认,如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依据深交所或证监会要求进行调整的,届时各方将以补充协议方式重新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以及股份对价部分金额和现金对价部分金额。

3.本次交易对价支付的具体安排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智光电气应自本次交易取得证监会予以注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全部现金对价部分以及完成本次交易中对应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事项。但若因深交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流程需要,而非智光电气故意拖延或重大过失导致新增股份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发行上市的,智光电气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项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智光电气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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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智光电气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智光电气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交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割方式为公司将其持有标的资产转让给智光电气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交割日。各方应于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申请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之日起30日内,配合智光电气及标的公司一次性完成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原委派至标的公司的监事应一并办理免职的工商变更手续。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交割日后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6.过渡期的安排在本次交易完成的前提下,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由智光电气享有或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过渡期安排与届时执行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双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本次交易获得智光电气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批准;

(3)本次交易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证监会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的决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要的审批/批准/备案或许可(如有)。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各方终止或解除原协议,本协议亦随之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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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综合考虑了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智光电气股东会审议,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智光电气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