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齐雪霞、吴毅雄、董秀琴、李桓、黄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2023年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
《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