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齐雪霞、吴毅雄、李桓、黄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93,999股进行注销。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93,999股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5,441.52万股减少至45,052.1201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441.52万元减少至人民币45,052.120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14:30时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