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1-10  安居宝(300155)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居宝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悦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立鸿联系电话:021-2037063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林悦、刘德政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8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历次三会材料;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内部审计委员会资料;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等材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不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信息披露
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审阅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了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募集资金第三方监管协议等底稿资料;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1.业绩是否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询问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管理人员,查阅公司分红相关制度、三会文件、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及内部履行的审批文件等,了解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不适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未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受房地产行业影响,合同订单下滑,营业收入减少;同时根据房地产行业资金状况,公司主动收紧信用政策。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并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签字):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10 日

林 悦
李立鸿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