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新锦动力(3001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 2023-07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公告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及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动力”或“公司”)账户被冻结事项,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针对每月进展变化情况,公司定期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一)公司与重庆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盛世”)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纠纷案

公司与重庆盛世因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纠纷一案,公司名下一基本户和一般户被冻结。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公告中提及公司与北京银行因公证债权文书纠纷, 北京银行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出具了两份执行证书(2020)京中信执字01201、(2020)京中信执字01200,执行标的分别为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8,717,909.16元和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7,201,760元及罚息、公证费、律师费等。公司与北京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现已移交法院执行,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2021)京0108执1441号、(2021)京0108执1438号《执行通知书》。公司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08执异661号执行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定书、(2022)京0108执异662号执行裁定书,分别裁定:“执行依据为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9)京中信内经证字39879号、39880号公证书【(2020)京中信执字01200号执行证书】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执行依据为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9)京中信内经证字39881号、39882号公证书【(2020)京中信执字01201号执行证书】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鉴于上述情况,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作出的(2020)京中信执字01201、(2020)京中信执字01200执行证书下的申请人由北京银行变更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

(三)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润公司”)诉被告新锦动力、马敬忠、刘亚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020年3月31日公司和江苏东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汉公司”)签订《借条》,借款金额1,500万。2022年2月9日,公司收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原告凌润公司诉被告新锦动力、马敬忠、刘亚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据原告凌润公司起诉状中写,现东汉公司已将《借条》项下所有债权转让给了原告,并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三被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新锦动力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4,862,000元整和利息3,596,014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1月21日),并要求以本金14,86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11月2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请求法院判决马敬忠、刘亚玲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2020)皖0503执保949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

(四)子公司劳动/劳务争议纠纷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及其子公司离职员工就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向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新赛浦及其子公司河北恒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恒泰艾普环保工程(廊坊)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五)新赛浦被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申请财产保全事项

2022年12月9日,新赛浦收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广阳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冀1003财保164号,沧州银行向广阳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新赛浦相关账户被冻结。

(六)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仲裁事项2022年6月,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丰华益”)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5)。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财保215号,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公司价值116,030,684.93元的财产。

2023年4月,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3)京仲裁字1081号,北京仲裁委员会就该案件作出裁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2023年5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3)京01执527号等执行程序相关文件,获悉君丰华益已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三、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一: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开户行账户类别账户余额冻结申请人及申请冻结金额
重庆盛世凌润公司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基地支行基本户3,705,294.9636,295,703.561,000,000.00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支行一般户5,884.0936,295,703.561,000,000.00
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北京分行一般户139.5136,295,703.56-
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一般户7,050.3536,295,703.56-
5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一般户3.7336,295,703.56-
6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北京望京支行一般户14.64-1,000,000.00
7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一般户780.99-1,000,000.00
8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北京上地支行一般户(美元)USD64,569.321,000,000.00
9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北京德外支行一般户(美元)USD97.32-1,000,000.00
被冻结账户余额人民币合计数3,719,168.27元,美元合计数USD64,666.64元;已执行扣款人民币7,454,122.11元,美元30,020元。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二: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开户行账户类别账户余额被申请冻结金额
1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廊坊开发区支行基本户2,503.9720,220,000.00
2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沧州银行廊坊分行一般户1.0020,206,408.20
3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营业部一般户(美元)USD 52,660.87663,268.43
4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农行廊坊开发区支行一般户(美元)USD 10,134.68USD35,000.00
5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廊坊开发区支行一般户(美元)USD 3,200.401,084,688.35
6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营业部一般户95.20169,408.20
7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渤海银行廊坊分行营业部一般户48.80206,408.20
8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廊坊分行营业部一般户165,289.06876,408.20
9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支行一般户461.28206,408.20
10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农行廊坊开发区支行一般户68,810.84670,000.00
11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廊坊市广阳道支行一般户2,572.38873,160.92
12河北恒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廊坊市开发区支行基本户278.69670,000.00
13恒泰艾普环保工程(廊坊)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开发区支行基本户524.021,067,849.27
14恒泰艾普环保工程(廊坊)有限公司沧州银行廊坊分行一般户272.251,067,849.27
15恒泰艾普环保工程(廊坊)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支行一般户131.861,067,849.27
16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成都成华支行一般户97,900.3240,779,454.92
合计USD 65,995.95338,889.67-

表二中序号1-2对应的银行账户系由沧州银行、新赛浦离职员工申请冻结;

序号3-15对应的银行账户系由新赛浦及其子公司离职员工申请冻结;序号16对应的银行账户系由长城资产申请冻结。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基本户被冻结,虽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尚不构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其原因主要为子公司生产经营截至目前正常运行,采购、销售合同正常执行,为生产经营所准备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其次,销售回款经业务部门与客户沟通,与部分客户、供应商结算方式可变更成承兑汇票结算,新签署合同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方式回款,或通过一般结算账户及其他全资子公司代收;再次,新赛浦等子公司部分业务可转至其下属子公司,由其子公司完成生产销售。子公司除现被冻结银行账户外,其他银行账户仍可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的支付结算业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一)、(二)所规定情形。

四、银行账户被冻结及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

(一)公司与重庆盛世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纠纷案

公司已向重庆盛世支付了部分款项,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京01执异449号,裁定驳回重庆盛世的异议申请。2023年1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京执复122号,裁定撤销北京一中院(2022)京01执异68号执行裁定,同时发回北京一中院重新审查。经向法院了解,重庆盛世已于2023年4月6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京01执恢94号。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

鉴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0108执异661号《执行裁定书》、(2022)京0108执异662号《执行裁定书》,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作出的(2020)京中信执字01201、(2020)京中信执字01200执行证书下的申请人由北京银行变更为长城资产。2023年6月27日,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终结对子公司新锦化的执行。2023年7月21日,公司与长城资产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偿还部分债务,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对公司的各项执行措施陆续解除。截至目前,其已对母公司及大部分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三)凌润公司诉被告新锦动力、马敬忠、刘亚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在未收到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前,公司对本案中的债权转让完全不知晓,公司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并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维护公司利益。2022年7月21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凌润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发生、进展及公司资产被拍卖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2022年11月14日,公司就前述债权转让有效性等提起上诉。2023年1月4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2)皖05民终2551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3月20日,公司收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凌润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了部分执行异议。近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0503执异240号),驳回公司的异议申请。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子公司劳动/劳务争议纠纷

相关法律程序正常推进中。

(五)新赛浦被沧州银行廊坊分行申请财产保全事项

2023年4月,公司收到广阳区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沧州银行《民事起诉状》,获悉沧州银行因借款纠纷起诉新赛浦,并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

年8月4日,公司收到廊坊市广阳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冀1003民初945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新赛浦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六)君丰华益仲裁事项

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结果的申请,并已于2023年7月4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定驳回申请。公司将积极与君丰华益商议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上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情形。以上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较上月已披露的情况无重大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进展披露的义务,直至相关风险消除。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