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2023-08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新锦动力(3001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8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2023)冀10民终6932号。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 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原审被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

2.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新赛浦收到《民事裁定书》(2022)冀1003财保164号,获悉沧州银行已于2022年11月10日向广阳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新赛浦与公司银行存款2,0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9)。

2023年4月,公司收到《传票》并附沧州银行《民事起诉状》(2022)冀1003民初9459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年8月,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冀1003民初9459号,具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2023年8月,新赛浦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冀10民终6932号,法院判决如下:

1.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有关公司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人民币203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民事判决书》(2023)冀10民终6932号。

2. 新赛浦与驰宇空天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及《传票》(2023)京 0106民初 24719号。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

附件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序号案件涉案金额(万元)主要内容诉讼进展
1北京浩硕律师事务所服务费纠纷案368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2023年5月17日公司向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裁诉讼。 北京浩硕律师事务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执行通知,并于当日提出中止执行申请。 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止执行裁定书。2023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由北京浩硕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奕暄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北京奕暄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裁定终结执行。
2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04.26驰宇空天因合同纠纷起诉新赛浦。2023年11月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及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诉讼。
3离职员工劳动争议案385.37劳动争议纠纷孙玉芹劳动争议案于2023年5月1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尚未收到审理结果;张美静劳动争议案于2023年12月4日收到执行通知书;薛曼劳动争议案于2023年11月收到二审判决书;成建忠劳动争议案于2023年4月收到二审判决书;于龙、张艳华、许江华、刘珍、闵瀛洲劳动争议案于2023年3月分别收到二审判决书。

附件二: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涉案时间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案由涉案金额(万元)进展
12023/10/17离职员工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纠纷18.68收到民事起诉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22023/9/26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2,017.98新赛浦提起诉讼,收到传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