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根据目前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调整至2024年4月3日。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