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为保障本届监事会尽快开展工作,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经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3天通知时限要求。全体监事推举冯珊珊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刘海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冯珊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