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26  新锦动力(300157)公司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5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经与会董事沟通,一致同意豁免3天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中董事于雪霞女士委托董事王艳秋女士参会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邢台惠锦新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

鉴于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邢台惠锦新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锦新机”)于2025年3月25日就公司的债务完成债权转让。

为进一步推进债务化解,切实维护相关方权益,公司拟在其双方债权转让完成后,与惠锦新机在目前债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鉴于和解事项可能会因进一步协商略有变化,就《执行和解协议》生效条件,提请公司董事会在不高于和解条件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及签署。

本次债务和解获得债务减免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与邢台惠锦新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及接受实控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实控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惠锦新机本着互谅互让、尊重现实、着眼未来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拟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为确保和解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丽萍女士及其配偶,为此项债权提供无偿担保,其中李丽萍女士继续以其持有新锦动力47,732,700股的股票为公司对惠锦新机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鉴于担保方李丽萍及其配偶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接受实控人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受益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与邢台惠锦新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及接受实控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莉斐、王潇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