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2,504.77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6,053.90万元,减2022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277,423.56万元(含税),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125.57万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0.62万元。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止2022年期末,公司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