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45号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销售费用中服务费、市场运营费为11.17亿元,占你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的30%。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关于服务费、市场运营费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程序、报告期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主要支出对象类别构成、前十大支付对象的名称、注册时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情况、报告期业务往来内容,历史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属于报告期新增服务商,如是,请说明相关交易获取方式及渠道、相关介绍人员情况、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相关出资人及董监高人员与你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交易金额是否与对方规模相匹
配、交易对价是否公允及判断依据,相关款项支付协议约定支付时点、实际支付时点、是否存在提前付款的情形,相关付款安排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通过服务商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支出项目对应产品产生的收入及费用、经济效益是否符合正常商业逻辑,服务费、市场运营费占比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违规返利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存在控股股东通过公司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向平顺县龙硕种植专业合作社、陵川县燎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平顺县梅海种植专业合作社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及向其出借款项等形式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请补充说明2022年你公司涉及平顺县、陵川县相关客户的名称、注册时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情况、业务往来内容、发生额及期末余额,交易对方相关出资人及董监高人员与你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你公司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针对相关交易采取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涉及采购支出的应说明协议约定的支付时点、验收时点、实际支付时点,是否存在提前付款的情形,交易金额是否与对方规模相匹配、交易对价是否公允及判断依据,涉及对外出售业务的,应说明与其历史业务往来情况、此次交易必要性、交易金额是否与对方规模相匹配、交易对价是否公允及判断依据,涉及其他业务往来的,请具体说明其商业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末预付账款的期末余额为
1.87亿元,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前五大客户金额合计1,206.9万元,主要原因为尚未到结算期,其中长治市思农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相关金额为476.22万元,账龄为3年以内。你公司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工程、开发支出款及投资款8,040.7万元。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的历史合作情况、交易内容、合作模式、预付原因、结算时间,相关安排是否符合正常的中药材采购惯例,结算时间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交易对方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2)请补充说明预付设备工程、开发支出款及投资款的形成原因、具体交易内容、提前预付时间及其必要性,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针对徐诺药业(南京)有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分别为2,400万元、3,000万元,上述项目公允价值与期初余额一致。请补充说明上述项目从初始投资至今的年度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当前经营情况、研发进展,近期融资情况、是否可据此获得相关公允价值的信息,上述项目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上述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计量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9.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55亿元,公司依据业务性质以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药材企业作为组合,其中针对工业企业1年以内、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4至5年估计的预期损失率分别为0.22%、2.91%、10.55%、21.54%、42.24%,针对商业企业1年以内、1至2年 、2至3年估计的预期损失率分别为7.91%、43.81%、67.34%,针对药材企业1年以内、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估计的预期损失率分别为2.20%、15.25%、39.31%、75.79%。请补充说明你公司针对上述组合的划分依据,对不同账龄应收款项确认的平均回收率、迁徙率、历史损失率、前瞻性信息调整情况、预计损失率及其计算过程、依据,是否与历史年度回收情况、估计依据存在较大差异,对于关联方相关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账龄较长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其原因和后续安排,是否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6.年报显示,你公司第二大其他应收款方为贾小明,属于往来款及备用金性质,2022年末余额为391.5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80.49万元。请补充说明贾小明在你公司的任职情况、交易背景及内容、账龄、坏账准备余额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后续安排、你公司备用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7.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0.95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4.88万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内部就存货的相关职责分工制度、是否已建立存货相关业务程序与手续制度、定期盘点和对账制度,并说明就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测试过程、相关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来源和依据,是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8.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开发支出新增资本化金额2,455.45万元。请说明你公司关于不同药物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确认依据、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长时间在开发支出挂账的项目、当前项目进展、后续预计处理方式。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