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2,174,904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27,494,660元减至1,005,319,756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027,494,660股减至1,005,319,756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7,494,66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5,319,756元。 |
2 | 第十九条 | 第十九条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股本22,174,904股。 | |
3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7,494,66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5,319,75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