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独立董事陈建国先生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离任)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ST新研(300159)公司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国先生2022年度述职报告(离任)

本人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谨遵诚信、忠实、勤勉的原则,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时了解和讨论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发表独立意见,为保障股东利益、提升公司价值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及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2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陈建国5050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因教学原因,校区封闭管理,没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2021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发表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2年7月2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1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的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2年度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讨论了2021年报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审计过程中的进展情况了解与沟通、会议审议《2021年度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一季报》、《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本人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2022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本人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因本人已连续担任两届独立董事,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进行董事会换届,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国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建国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