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 2023-034
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3: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3: 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公司会议室。
(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2.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 |
上述除议案3之外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8: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一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5月15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一楼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2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需说明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收
联系电话:0991-3736150
传 真:0991-3736150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楼661号一楼证券投资部
邮 编:830026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在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项下的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系笔误,应为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在股东大会通知中第三部分会议登记事项里的登记时间原通知里的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8:00,应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8:00。传真在2023年5月15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新研股份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59”,投票简称为“新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 注 |
附件三: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2.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 |
1、在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