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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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3]12-00098号)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4,722,849,813.71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722,849,813.71元,公司实收股本1,490,360,202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2019年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致使相关年度影响未分配利润金额较大,从而2022 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了4,722,849,813.71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56.70万元,但尚不能覆盖前期累计亏损。
1、公司将持续提高治理水平,结合市场环境及业务发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优化制度建设,加强内部规范运作,同时优化产品工艺流程,降低管理成本,通过不断加强建设全工序部组件加工能力,提升综合竞
争力;
2、积极开拓新的业务方向,通过多元化发展来保障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同时提升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升产品毛利率;
3、继续加深同重点航空航天客户的合作深度,提升生产效率,发挥公司工装设计制造、数控加工,热成型、特种焊接、表面处理、部段装配等集成制造技术服务的全工序能力,提升组件产品在公司业务的占比,同时进一步拓展其他装备零部件配套业务。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