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补充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3-04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5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认真分析与核查,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进行了回复,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现将问询函中问题 1和问题5有关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补充回复如下:
一、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及特殊字段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带有保留意见和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新研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90486号),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1、2020年12月31日,新研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其重要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214,007.81万元,相关坏账准备余额为92,416.90万元。这些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3年以上的为31,699.96万元,账龄2年至3年的为86,788.56万元。新研股份未就上述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提供充分资料和信息,我们向明日宇航的客户发出的询证函回函率显著低于往年。因此,我们无法就这些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七)所述,2020年12月31日,新研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23,742.98万元系预付设备采购款。新研股份2020年度针对其中预付给四川海志合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设备款计提减值准备16,209.70万元。由于新研股份未提供与上述预付设备款相关的合同履行情况的充分资料和信息,我们无法就上述预付设备款的可收回性及相关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描述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十八)、(二十六)、(二十八)和(二十九)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研股份的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23,231.80万元,银行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余额为167,429.28万元,非银行金融机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为8,364.27万元,民间借贷余额为43,907.13万元。这些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新研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部分消除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01530006号),报告中提到“事项(一)、通过自查,发现前期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本期通过与客户进行对账,核实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发出商品结存数量,2021年与2020年发生额、结算金额、收款金额,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调整,调整后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96,596,096.46 元,按预期信用损失率重算后,已计提150,754,784.62 元,并已收到回函,对本期财务报表不具有重大影响。事项(二)、通过自查,本期通过与预付设备款的供应商进行对账,对方不予以认可欠公司预付设备款,表示其公司股东、前总经理的指令转入其指定账户,并提供了部分转账记录,但未能提供其接受到指令的原件,由于此事项仍存在争议,故仍未消除,董事会已提起法律诉讼维护公司权益。”
综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中事项(二)在2021年度审
计报告中没有消除,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年审会计师针对“预付设备采购款列报的准确性”依旧发表了保留意见。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一)在2021年审计报告中已消除。
三、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及特殊字段事项
亚太所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带有保留意见和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新研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01530010号),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1、预付设备采购款列报的准确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九)所述,新研股份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公司账载预付给成都海志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海志合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宏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设备采购款账面余额 29,321.44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28,454.70万元。上述单位不认可欠此预付设备款,公司已为收回上述预付款项采取了相应司法程序,我们没有获得前述司法程序的最终裁定结果,因此无法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的准确性。
2、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新研股份的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一)所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1071号)。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调查结论,因此无法确定该调查结论对更正后的比较报表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3、固定资产权属的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二)所述,公司的孙公司河北明日宇航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明日宇航”)2021年12月31日期末账面固定资产账面原值8,879.03万元,账面净值4,439.07万元。设备现安放于河北华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华烨”)厂区,由于公司与河北华烨存在潜在的经济纠纷,我们未能获取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固定资产权属发表意见。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二)所述,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52,453.39万元,累计折旧125,035.68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210.86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4,481.68 万元,其中闲置设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4,476.72万元,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6,877.92万元,因产能不饱和,设备为非标设备,多个设备为海外采购,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因此无法对本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发表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描述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公司2021年发生净亏损332,008,989.14元,资产负债率93.76%,持续亏损。主要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净资产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新研股份的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16,726.46 万元,银行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余额为164,046.19 万元,非银行金融机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为4,212.0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07.72 万元,租赁负债2,179.24 万元,民间借贷余额为34,621.48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新研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消除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062号),报告中提到“我们认为公司编报的《关于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全部消除。”
五、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中第3和第4项的消除说明
(1)从2020年5月份起,河北明日宇航租用河北华烨的厂房,共产生房租费240万且尚未支付;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河北明日宇航向河北华烨借款的本息合计181.87万元,同时,河北明日宇航向河北华烨销售材料239.25万元。由于上述交易事项尚未得到双方确认,且应付款当期未支付;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和河北华烨有业务往来且需要双方对账核实,但河北华烨一直未回复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询证函也未说明具体原因,上述原因导致亚太
所在2021年审计时将此事项列为保留意见。2022年,明日宇航与河北华烨相关人员厘清业务往来,核实双方账目,已对相关的厂房租金、往来业务款、借款等账目进行清算结算。随后双方签署了《仓储配套服务协议》(合同编号[2022]-HB-ZL-001),约定河北华烨作为出租方,将其位于河北省任丘市的厂房出租给河北明日宇航,并向河北明日宇航提供设备仓储、维护、保养服务,租赁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双方就固定资产权属不存在争议,在2022年审时,河北华烨对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询证函给予确认,大信所对于存放于河北华烨厂区内的前述固定资产进行了监盘,公司委托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的主要机器设备以及部分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子公司的闲置固定资产(包括河北明日宇航存放于河北华烨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中盛华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了《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机器设备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3]第1118号),鉴于上述事项,公司认为该保留事项已经消除。
(2)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中第4点涉及的固定资产均为四川明日宇航和河北明日宇航的固定资产,其中权属于四川明日宇航的设备46台,权属于河北明日宇航的设备173台,非标设备、海外采购设备共计26台,因四川明日宇航2015-2019业绩虚增事项,公司委托中盛华对四川明日宇航相关资产组进行了重新评估,并出具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2015-2019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1381号)。经评估,四川明日宇航相关固定资产在2016年即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25,285.65万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减值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影响的差错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鉴于上述事项,公司认为该保留事项已经消除。
六、2022年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事项
2023年4月26日,大信所出具带有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12-00098号),报告中提
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由于前期累计亏损数额较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95.10%;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27,777.81万元,流动比率为0.5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5,492.71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综上所述,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均已消除。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