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控股子公司新航钛科技为原告
3、涉案金额:3,848.1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上述重大诉讼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和2022年12月14日对外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和《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钛科技”)与本案被告四川中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地国际”)关于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了诉讼,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上述日期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新航钛科技于近日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2)川0193民初15004号。
该案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新航钛科技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4,206元,由原告新航钛科技负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重大诉讼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2)川0193民初15004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