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持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少雄先生拟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董事兼任副总经理不得在审计委员会任职,公司董事会将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少雄变更为董事陆华飞,审计委员会其余人员不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组织运营和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人员结构,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和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3名副总经理,分别为罗云、王少雄、薛世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发展战略,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请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