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重组贷款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重组贷款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重组贷款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组贷款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新疆天农”)的贷款已到期,为保证贷款的延续性,经公司和新疆天农友好协商,公司向新疆天农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重组贷款不超过9,600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用途为归还2022年公司与新疆天农借字第03085号合同项下所欠债务。同时在原担保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本次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新航钛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重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05年5月12日
2、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南路661号
3、法定代表人:方德松
4、注册资本:149,896.5923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机电设备、农牧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林果业机械、轻工机械、节能及环保机械、电气与自动化设备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试制、销售及售后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铸造机械、钢铁铸件、冶金专用设备、模具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推广、其他科技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仪表、电器元件、五金交电、铸造原辅材料、机械产品配件及各类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为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的关联股东为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四方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0.8%。
7、财务状况
2023年度,新研股份资产总额为19.72亿元,负债总额为12.60亿元,净资产为7.12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9301.29万元,净利润为-9301.29万元。
2024年3月末,新研股份资产总额为19.68亿元,负债总额为12.64亿元,净资产为7.04亿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为-786.11万元,净利润为-786.11万元。
8、经查询,新研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重组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
2、借款期限:24个月
3、借款条件:在原担保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本次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新航钛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重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借款用途:归还2022年公司与新疆天农借字第03085号合同项下所欠债
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结合被担保人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82,067.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47.28%,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德阳新航钛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决议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