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关于公司向新疆银行申请再融资贷款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新疆银行申请再融资贷款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融资贷款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再融资贷款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的贷款已到期,为保证贷款的延续性,经公司和新疆银行友好协商,公司向新疆银行申请办理再融资贷款不超过21,200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用途为归还2023年公司与新疆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2023年新银借字第08001号)合同项下所欠债务。本次再融资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保持此前担保条件不变:①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新航钛”)、全资子公司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牧神科技”)为公司的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②牧神科技名下所属的部分厂房和部分土地,评估价值为176,359,701元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③公司将持有四川新航钛的49%股权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④四川新航钛名下1亿元的应收款提供质押担保;⑤四川新航钛将其名下5台两轴头、2台电动双桥梁式起重机以及2台龙门高速五轴加工中心共计9台设备,评估价值10,883,230.10元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且各担保方均已召开股东会同意为公司本次再融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05年5月12日
2、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3、法定代表人:方德松
4、注册资本:149,896.5923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机电设备、农牧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林果业机械、轻工机械、节能及环保机械、电气与自动化设备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试制、销售及售后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铸造机械、钢铁铸件、冶金专用设备、模具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推广、其他科技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仪表、电器元件、五金交电、铸造原辅材料、机械产品配件及各类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为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的关联股东为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四方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0.8%。
7、财务状况(下列数据为新研股份单体财务数据,不含合并数)
2023年度,新研股份资产总额为19.72亿元,负债总额为12.60亿元,净资产为7.12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9301.29万元,净利润为-9301.29万元。
2024年6月末,新研股份资产总额为19.85亿元,负债总额为12.59亿元,净资产为7.26亿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为1,373.48万元,净利润为1,373.48万元。
8、经查询,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再融资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200万元
2、借款期限:24个月
3、再融资贷款担保条件为保持此前担保条件不变:①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新航钛”)、全资子公司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牧神科技”)为公司的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②牧神科技名下所属的部分厂房和部分土地,评估价值为176,359,701元(抵押物为牧神科技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路359号1处土地和10处不动产及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1处土地和9处不动产)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③公司将持有四川新航钛的49%股权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④四川新航钛名下1亿元的应收款提供质押担保;⑤四川新航钛将其名下5台两轴头、2台电动双桥梁式起重机以及2台龙门高速五轴加工中心共计9台设备,评估价值10,883,230.10元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4、贷款用途:归还2023年公司与新疆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2023年新银借字第08001号)合同项下所欠债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结合被担保人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1,967.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44.34%。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牧神科技和四川新航钛的股东会决议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