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持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借新还旧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于2024年2月23日与兴业银行德阳分行签署的合同号为兴银蓉(贷)2402第65887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即将到期,借款期限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7日。鉴于公司整体资金压力尚未解决,经各方友好协商并确认,本次将原合同项下9,900万元借款本金以借新还旧延续12个月。
为支持四川新航钛的本次借新还旧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贵州红湖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沈阳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新还旧的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保证范围以后续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同时四川新航钛为本次借新还旧以其所拥有的高真空多功能炉、数控龙门式五轴加工中心、装配厂净化工程合计6台(套)设备进行抵押,抵押权与抵押担保的债务同时存在,债权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
根据《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3月17日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