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09  *ST新研(30015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4月9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10:00-13:30 ,15:00-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联系人:郑毅、马智

联系电话:0991-3742037、3736150

电子邮箱:xyz300159@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