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1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新疆资管债务重组的议案》
新研股份代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向新疆资管清偿99,340,916.67元债务,偿还方式为以公司所持牧神科技5.81%股权(标的公司股权)作为清偿标的债务的对价。公司将所持牧神科技5.81%股权转让给新疆资管,新疆资管以享有的标的债权99,340,916.67元支付受让公司向其转让的股权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