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相关申请能否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 称仍为“*ST 新研”,证券代码仍为“30015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4 年末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122.21 万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 年3 月 2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 月19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9)。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 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7,699.89 万元,较 2024 年末的-27,122.21 万元实现由负转正;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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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6.3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3.2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507.71 万元;公司2025 年度扣除后的营 业收入为61,578.22 万元。
公司全体董事对2025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 年年 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审计报告》和《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10.3.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 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 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 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 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 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2025 年度。经对照 核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0.3.11 条规定的以下任一情 形: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告;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综上,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 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