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其中公司监事王斌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21%。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王斌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王斌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18日 | 6.72 | 16,069 | 0.0021% |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斌 | 合计持有股份 | 64,275 | 0.0083 | 48,206 | 0.006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69 | 0.0021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206 | 0.0062 | 48,206 | 0.0062 |
本公司监事王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斌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股份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王斌先生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王斌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