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