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秀强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0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154,773,8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5.97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23,999,997.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9,832,200.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4,167,797.5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M100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49,691.20 | 49,600.00 |
2 | 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 24,817.32 | 24,8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500.00 | 18,000.00 |
合计 | 93,008.52 | 92,400.00 |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较低风险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和监控失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
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机构对秀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合群 | 顾叙嘉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