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经邀请招标,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