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5: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1月22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