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秀强股份(300160)公司公告

300160证券简称:秀强股份公告编号:

2026-016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2,946,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7,970,971.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2,946,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7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075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29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8*****239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308*****838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402*****012卢秀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证券办

咨询联系人:鲍梦媛

咨询电话:0527-81081160

传真电话:

0527-84459085

七、备查文件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